6月12日,福州、南平、平潭三地税务部门曝光了3起通过私户收款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偷税案件,分别是:
一、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闽侯县南屿功仁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站管理系统数据、利用第三方平台收取油款存入个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款110.67万元。2025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15.1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全部追缴入库。
二、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浦城县顺利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20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关联公司账户及个人账户收款、账簿上少列收入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102.26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南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0.5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三、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平潭县城南江口加油站偷税案件。 经查,2021年至2023年,该加油站通过清除加油机数据、利用私人账户收款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共计82.71万元。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6.38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依法纳税是经营主体的法定责任与社会担当。通过现金收款或私人账户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属于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偷税行为。广大经营主体应依法申报销售收入,自觉规范涉税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努力营造税收法治公平的营商环境。
来源:福建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