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报道】9月11日,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暂代高等法院)对已经解散的反中乱港组织“支联会”及其头目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判刑。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本案说明,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绝不姑息。
李家超 资料图 图源:港媒
香港特区政府11日发布新闻公报称,就“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三条)的案件,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8月21日作出定罪判决后,于9月11日判刑。邹幸彤被判监禁7年3个月、李卓人被判监禁7年、早前认罪的何俊仁被判监禁5年2个月,“支联会”则被判罚款150万港元。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11日表示,在香港国安法实施之后,被告仍不临崖勒马,依然一意孤行,企图以“支联会”颠覆国家政权。
“本案说明,任何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最终都会被依法惩治,绝不姑息。”李家超表示,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梁换柱,公然伤害自己的国家及同胞。李家超称,正如法庭在裁决理由中指出,本案被告的有关罪行已超越合法行使表达意见自由的范围,属煽动他人以非法手段颠覆国家政权之行为。今天的判刑显示法庭确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严重,必须严惩,以显法治。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还表示,特区政府留意到近日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境外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均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特区政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也已清楚指出本案被告并非因其政治观点或信念受审,法庭只会单纯考虑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和证据,以决定控方能否把控罪证明至毫无合理疑点;所有被告均严格按照香港适用法律,并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审讯,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称,特区政府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在这方面,特区政府会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按法治原则,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