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发现部分网络平台和账号在未经学校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大”“中科大”“USTC”等学校名称(包括但不限于中英文全称、简称及其他误导公众的近似名称)、校徽等学校标识,注册账号、发布信息、创建群组或从事经营活动,存在信息失实、违规广告营销、非法搜集传播师生信息或侵害师生隐私等问题,严重扰乱了校园管理秩序和网络传播秩序。
为规范学校标识使用、保障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特此声明如下:
一、学校设有官方平台和账号用于发布信息。官方渠道包括:官方网站(https://www.ustc.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微信视频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微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抖音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B站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小红书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官方学习强国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及其他经学校或校内单位认证和备案的官方平台和账号,所有官方通知、公告及相关信息均通过以上官方渠道发布。
二、学校依法对学校标识享有相应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学校依法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大”“中科大”“USTC”等文字标识享有名称权及注册商标专用权,对校徽等图像标识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以上标识均属于学校核心无形资产,受法律保护。
三、非经学校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不代表学校立场。学校从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开设关联学校或校内单位的“表白墙”“科技墙”“万能墙”“校园墙”“校园集市”等非官方平台或账号,以及“新生群”“互助群”“兼职群”“二手交易群”等网络群组,前述平台、账号或网络群组的运营管理与学校无任何关联。
四、未经学校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学校或校内单位名义,使用学校标识在微信、微博、QQ、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等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发布信息、创建群组或从事经营活动。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学校标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落实内容删除、账号注销、群组解散等整改措施。对于拒不停止侵权行为的主体,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任何因侵权行为引发的纠纷和后果,均由侵权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请广大师生、校友、家长及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注意辨别网络信息来源及其真实性,谨防谣言传播、不实招生、兼职诈骗、信息倒卖、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学校同时吁请大家不关注、不采信、不转发冒用学校名义开设的非官方平台发布的任何信息,不参与由此类自媒体平台组织的线上线下活动,不向此类平台提供个人及学校信息。
如对涉校信息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了解。
特此声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2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