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数据质量是生态环境监测的“生命线”,对于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据介绍,当前我国政府部门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可靠,与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高度契合。监测数据造假主要集中在企事业单位自行监测领域。据统计,全国开展自行监测的排污单位超过37万家,受委托技术服务机构超过1万家,参与主体多、流程链条长、造假手段隐蔽,监管难度较大。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 张大伟:今年1月起施行的《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直击自行监测顽疾,确立了系列创新性制度安排。比如,实施全链条追责,将排污单位、服务机构及监测设备产销方一并纳入责任追溯体系,对造假行为实行“双罚制”,既罚单位和机构,也罚相关负责人;将监管视野前移,延伸至监测设备端,强制使用具备防篡改功能的合规产品;等等。

围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生态环境部将强化监管。加快制定排污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两类管理办法,对排污单位,重在细化视频监控安装、设备联网、数据传输及见证监督等基础性要求;对技术服务机构,重在厘清检验检测与设备运维两类活动的规则边界及责任义务。同步推进近30项标准规范制修订,增设仪器设备防篡改伪造功能要求。
同时,强化技术防控,推进监测设备关键参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违规操作精准预警;推动排污单位主要监测点位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实现监测活动与设备运行全过程可视化监管等,严惩弄虚作假。